毕业论文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专业核心素养及综合运用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应在学校教务处的指导下由学院具体落实实施。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统一布置和督促,由各教研室主任具体组织、落实,教务秘书负责通知及组织协调。
1.对毕业论文的规格(论文的字数、中外文资料阅读和翻译量等)、质量(难度)及进度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2.配备指导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督促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把握论文撰写的进度、质量以及论文格式、装订、打印等。
3.组织毕业论文的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资料。
4.毕业论文撰写原则上安排在毕业学年进行。在大三春季学期结束前,应完成学生毕业论文方向的选择(普通物理类,物理教学法类,材料物理类,应用物理类)和指导教师的配备工作,并落实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计划及日程安排,大四秋季学期的9月份进行毕业论文题目规范性审核,11月上旬进行毕业论文的开题工作,如有极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开题,请递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在12月底之前安排第二次开题。大四春季学期4月上旬需提交论文初稿、并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学生对指导教师的修改意见需虚心听取并认真修改,应在5月中旬完成定稿,5月下旬前完成毕业论文答辩。
二、论文选题
选题是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首要环节。毕业论文的选题应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并能使学生通过撰写毕业论文工作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比较全面训练的目的。
1.论文选题要有学术理论和技术应用意义,要尽可能与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应用实践等相结合。
2.论文题目应准确,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所选课题的工作量和难度应适当,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既要使大多数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任务,又能使少数特别优秀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培养和锻炼。
3.毕业论文必须一人一题。
三、论文指导
1.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务,并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一定的实际经验,工作认真负责。首次独立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副导师即委托富有经验的教师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指导毕业论文强化过程评价,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结果、轻培养”的现象。指导教师应重视学生独立工作、分析解决问题、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指导教师的具体职责如下:
(1)确定论文题目。
(2)介绍参考资料,进行文献检索和基本科技论文写作技巧和规范化的指导。
(3)审阅学生的论文写作提纲,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随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对学生的毕业论文稿件至少进行3次的修改,并填写指导记录单。
(5)论文成绩初评。
4.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位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数量原则上应不超过6篇,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周不少于2学时。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
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各教研室可根据情况确定具体的论文答辩时间。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教研室组织确定,由3位及以上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指导教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每名学生的论文均需填写答辩记录单,并由答辩主席签名。
论文答辩程序:
(1)学生宣读论文的主要内容。
(2)答辩委员会提问,学生回答问题。
(3)答辩委员会集体讨论并为论文写出详细评语。
(4)答辩委员会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评定指标体系》评定论文成绩,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除优秀外,被评定为 其他等级的成绩即为该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优秀毕业论文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人数的 20%。
五、论文成绩评定
1. 通过论文题目分组申报-筛选-选题各个环节科学规划、提升论文质量,通过开题-中期-答辩三个环节评价学生论文水平。
2. 指导教师与答辩委员会共同评价,按照3:7的权重因子分配;
3.指导教师成绩高于90分或低于70分要给出情况说明,原则上指导教师给出的成绩不能超过中期评定结果;
4.分组答辩优秀名额严格控制,按照最终小组成绩排名确定优秀论文。
六、其他
本科生毕业论文存档材料装订顺序如下:
1.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封面
2.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扉页
3.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终稿
4.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5.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中期检查表
6.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记录单
7.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单
8.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检测报告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委员会。